“指导意见”称将建立房屋登记档案和房屋交易档案查询互用制度。房屋登记簿等房屋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房产交易资料由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管理。
根据指导意见,房产管理部门要实时将依法办理的房屋转让、抵押等相关交易信息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据相关交易信息进行登记。在完成房屋登记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也要实时将各类登记信息提供给房产管理部门。
按照上述指导意见,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职能部分接入不动产登记,但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等职能仍然保留,且房屋交易、抵押等需经过住建部门审核,审完以后再去办登记。
“商品房是不动产登记的大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环,住建部门的房屋数据和不动产登记的衔接的落地将大大推进不动产登记的落实,此外房地登记统一,可以有效的落实以地控房,有效防范一房多卖、已抵押房屋违规出售等行为的发生,确保交易安全。”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佟绍伟如是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原国家地籍管理司司长向洪宜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动产登记最大的亮点就是从分散步入统一,其间的难点之一就是破除部门利益。
“和林权登记资料相比,房屋数据更为关键,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商品房是信息交易更替最频繁的部分,此前的登记由住建部门完成,现在统一到国土部肯定涉及到部门职能的调整。”丁祖昱介绍。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也表示,登记是房地产交易、监管的重要一环,也贯穿整个购房过程。“如果登记职能划入国土系统,住建系统在房屋交易管理方面的职能也会一定程度上面临调整。”
根据国土部网站
指导意见也称,要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各地要将房屋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房屋登记职责统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随意拆分房屋登记职责。
“这也能够理解。”丁祖昱介绍,房地产的交易涉及估价、税收等环节,专业程度高,房屋交易、抵押等需经过住建部门审核,审完以后再去办登记,可以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且在住建系统的房屋登记的基础上推进不动产登记,进程更快。
不动产登记整合加快
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提,不同部门间的数据移交和资料整合已在实质推进,另一方面,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作为不动产登记推进的保证也全面落地。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冷宏志介绍,截至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都已经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
截止到8月初,全国300多个地市,已经有105家完成不动产登记统一职责和机构,占比接近1/3。
“市、县两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进度滞后。”冷宏志说,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532个市县完成不动产登记统一职责和机构,占比近20%。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年底之前必须完成市县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整合。如此不难看出各地不动产职能整合的压力。
王广华称,今年10月份开始,国土部将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直接上报国务院,尤其将加强对进度慢的地方进行督导,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虽然距离年底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仍存压力,但职能整合的进程大幅提升,4个月前,即截止到2015年3月底的数据,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截至3月底,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
“由于市县需要在省级的统一部署下完成工作,这个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比如有的地方就在等待省里统一发文件部署。”冷宏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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