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等8类产权品种,可入市进行流转交易。近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根据意见,北京将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市和区县两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等。
产权种类方面,通过市场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品种共包括8类。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另外,还包括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意见明确,耕地、林地、草地、水利设施等产权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不能改变用途,不能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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